中工网讯 成都城镇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部分新增四项支付范围,健康体检也能刷医保卡了。5月22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成都将于6月1日起,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拨标准和支付范围。
在划拨标准方面,对于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划拨标准仍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本人缴费工资高于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对于退休人员,计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以2014年成都市全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入基数。
在支付范围方面,除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外,此次又新增四项支付范围。
首先,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预防接种、健康体检、康复理疗费用,可由医保卡的个人账户支付。“没有病种和项目的限制,只要是在成都定点医疗机构里进行的,符合卫生局认定的范围,都能用医保卡支付。” 成都市人社局城乡医疗保险处张宁介绍。
其次,参保人员的家庭成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由个人账户支付。张宁表示,家庭成员的界定范围目前仍在制定中。
再次,如果工作变动了,参保人员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本人申请可用个人账户金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比如说,一位职工辞职去做个体经营了,原来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部分,就可以用来缴纳其以后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张宁介绍。
最后,新规提出,参保人员还可以用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健身费用。目前详细办法尚未出台,但成都市人社局已完成前期调研,下一步将与各类建设机构进行洽谈,届时将专门出台针对医保卡用于支付健身费用的详细规定,例如,在哪些健身机构可以用医保卡,支付方式等。(本报记者 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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