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1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差额下月统一调整
近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费征缴处李玉龙处长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社会保险费征缴”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2015年度的缴费基数已经申报结束,预计5月份公布2014年度的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届时将统一调整基数差额并进行补缴。
医保关系转移,缴费年限累计
有网友询问,2015年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出来了吗?对此,李玉龙表示,2015年度的缴费基数已经申报结束,但因2014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继续沿用2013年度的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封顶保底”,预计5月份公布2014年度的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届时将统一调整基数差额并进行补缴。
还有网友表示,自己在济南工作过一段时间,现在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了青岛,但是转移的只是缴费年限,没有转移账户余额,“请问我的医保余额怎么办?转移过来的医疗保险年限有什么用?”对此,李玉龙表示,该网友在济南办理转移时,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可选择个人直接支取或由济南社保经办机构为其转移到青岛,转移过来的医疗年限将与青岛缴纳的医疗年限累计计算 ,在到达退休年龄时,女职工累计缴满20年,男职工累计缴满25年的,退休后可享受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一位昵称为“阿涛”的网友提出,自己去年去福州南路交通银行申请的自己投保,一直没有断过,但是最近一段时间,因特殊原因已经一连3个月没有往交通银行上打钱了,也就是连续断开3个月了,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想继续续交的话怎么办理。对此,李玉龙表示,根据政策规定和代扣代缴协议约定,连续3个月以上扣费不成功的,视为停保,若继续参保缴费需要去交通银行重新签约。缴费180个月是指累计缴费年限。
投保满15年可享受养老待遇
网友咨询,自己在2010年从临沂一家公司辞职,2013年去办理过转移手续,对方出具了一份投保证明,但是因为当时那边没销户,还不能转移,“到现在我一直没过去销户,请问现在继续办理转移的话,还需要重新开具一份投保证明吗,原先的那一份已经过去两年了,是不是还要去临沂销户才能转过来?”对此,李玉龙答复,根据国家统一的社保转移政策规定,这位网友首先应在临沂办理停保手续,由临沂出具《参保凭证》,之后网友本人将《参保凭证》交到青岛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符合转移接收条件的,由青岛社保经办机构为您办理转移接续。
另一位网友提出,灵活就业本身就没有固定工作,还要自己承担保险费用,觉得退休年龄应该提前,对此,李玉龙表示,根据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缴费满15年,可以享受养老待遇。
还有网友提出,现在企业里有一些员工在村中都有村里的保险,都不愿意交社会保险,“请问这方面我们应该参考哪些文件呢?”对此,李玉龙答复说,2011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企业与职工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在企业工作后,应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在农村缴纳的农村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及时办理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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