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记者站专电(记者 张硕)日前,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大幅度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并增加二手房贷款年限,以及放款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新政自4月15日起实施,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基础上增加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做相应调整。
此外,对于二手房贷款年限也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原本二手房房龄超过5年,贷款年限最高只能15年,现在6到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低于5年(含)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仍为不超过30年。超过20年(含)以上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仍不得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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