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上年提高10%左右,4月底前发放到位
日前从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该市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比上年提高10%左右,实现连续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据悉,本次调整涉及全市近18万人,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4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今年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普遍调整采取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定额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55元增加。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4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的0.5%增加基本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等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截止2014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对符合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进行调整增加。对于调整提高的基本养老金,在发放的同时,补发今年以来的调整提高部分。
目前,全市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已做好相关数据摸底测算、方案制定、筹集资金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审批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记者孙建伟 通讯员卢江 宋蕾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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