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济宁养老金制度迎改革,中国社保网小编收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
11日,记者从人社局获悉,今年济宁市将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养老金待遇分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与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一致。
据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基本养老金待遇将被分为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一致。改革中,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直接实行新的计发办法;而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按照新办法计发养老金的同时, 依据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此外,为保持“中人”待遇的衔接,改革设定了十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的部分有所限制。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事业单位薪酬改革“三步走”:实现对工资动态管理
“涨工资”不仅是待遇调整,也是机关事业单位薪酬结构调整的一次大改革,廉政建设的配套措施,更是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岁末年初,“养老并轨”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两枚“重磅炸弹”引发的“震荡波”久久不散。
2015年1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对此,社会公众反响不一。有的认为“养老一并轨,机关事业单位就涨钱了”;有的觉得国家公职人员享有各种津补贴乃至“灰色收入”,不应再“哭穷”;有的认为公务员工资近十年未涨,确实到了该调整的时候……
“调整基本工资绝不是单纯地‘涨工资’,它只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第一步,即提高基本工资比重,调整、优化工资结构。”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迈出这一步很艰难,而接下来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2015年中央还将制定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以及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相关文件及实施方案。
再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需进一步改革。“过去提拔干部只能升职,有一套考核标准。职务和职级并行之后,这个标准能不能简单地套用到‘升级’中呢?对此,公务员法仅有原则性规定,还需细化。”刘春说,考核评估的标准和渠道也需要进一步创新和丰富。
此外在改革的落实过程中,既要理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工资与离退休人员调待遇的关系,也要协调处理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之间的关系,防止引发新的矛盾。同时,还要兼顾其他人员收入水平的调整,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如何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以及如何进一步保障好城乡贫困居民基本生活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领域中的诸多热点问题,确保在全社会形成公平公正、积极向上的收入分配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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