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守夜农民工无故死亡,工会公职律师多方斡旋,2月3日,死者家属与工地项目部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支付70万元,圆满结此纠纷。
2月3日早上,在泸州某项目部工地,工人们上班时发现看守工地的一个58岁农民工姚某不知何故死亡,尸体已经僵硬。后经公安人员勘察,发现死者身着秋衣秋裤,身上没有伤痕,现场也没有搏斗的痕迹,初步排除了他杀的可能,估计是半夜起来上厕所时突发疾病倒地死亡,具体原因待查。
事发后,工地项目部立即通知了死者家属,并支付了1万元用于前期丧葬费用。开始,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既不同意尸体解剖,又不同意将尸体运送到殡仪馆,而是在工地搭起了灵堂,并提出了150万元的赔偿诉求。
当日下午3时,泸州市总工会公职律师邓朝耘获知情况后,当即赶到现场,并耐心劝解死者家属,“请相信我们工会组织,一定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相关赔偿。但是赔偿要求需要劳资双方坐下来协商,一方面不违背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双方都满意才对。”邓朝耘的一番话得到了死者家属的理解。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3个小时的斡旋、商谈,死者家属和该项目部负责人高某达成了赔偿70万元的协议,于2月4日支付了第一笔36万元(含预支的1万元丧葬费),剩下的34万元在春节前到账。签订协议后,死者儿子拉着邓朝耘手感激地说,“没想到工会这么管用,帮我们拿到这么多赔偿,真是太感谢了!”
(龚飞 本报记者 向晓文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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