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点推进待遇衔接等9项政策——
并轨,到底改变了啥?
国务院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许多人关心的是,参加养老保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今后在养老问题上到底有哪些改变?身份不同的“老”“中”“新”职工又该如何参保,继而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
为帮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答疑解惑,本报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就目前已经发布的政策来看,《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12条一共涉及9个重要的政策改变,其中主要包括缴费办法、衔接政策、待遇调整等关系职工养老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
人手一张社保卡,从“财政饭”到社会化养老
马凯副总理在明确养老金“并轨”的“五个统一”中第一个提到,此次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也就是说,此次改革的范围是:全国所有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即通常所说的“体制内人员”,总数近4000万的庞大群体。
长期以来,这部分人及其单位不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是单位养老,也就是从在职到养老,吃的都是“财政饭”。因此,改革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第一个重要改变就是:今后他们将参照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缴纳养老金,并将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从单位养老转向社会化养老。
个人到手的钱少了些,单位支出加了些
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国务院改革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此举将保障改革人群的新养老金水平不低于现有水平。
根据改革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职业年金方面,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如此一来,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都基本一致,“体制内人员”从以前的完全吃“财政饭”,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具体到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影响如何呢?以一个月薪万元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为例计算。本来除了缴纳个税以外,他基本没有什么扣除项,单位付出的当月总支出也就是1万元。改革后,个人要缴纳8%的基本养老保险,加上4%的职业年金,也就是说,对职工来说1万元一个月扣除1200元。对单位而言,20%的基本养老保险加上8%的职业年金,也就是说单位要缴纳2800元养老支出,其在职工身上的月成本改为1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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