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缺口已成为地方政府最头痛的事。在此情况下,我们不能擅自提高社保个人缴费比例,而“延迟退休”“延迟领养老金”又是权宜之计,何不换个思路填“缺口”呢?
立足于“查漏补缺”。审计署去年8月2日公布的社保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有12个省本级、67个市本级和328个县欠缴保费270.97亿元。至于虚报冒领养老金的情况,在全国各地亦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为此,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清查,将该收的收起来,让该退的退出来。
“抢救性”的征缴。对于无法正常缴费的困难企业,则要区别对待。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政府审批同意,允许企业以具有保值潜力的土地和房产预缴或抵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政府财政会同社保经办机构对这些待变现资产统一掌管,合理经营,并适时予以拍卖变现。
力求保值增值。落实养老金并轨。据财政部《2009年地方财政收入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中国财政供养规模达5393万人。如果财政供养人员全部参加社会保险,把财政对他们的补贴转移到养老基金上来,有利于实现社会均等化和社会和谐。
提高央企上缴比例。可考虑将中央企业(包括金融企业)超过51%的股份逐步划转到社保基金,这样既不影响它们的控股地位,又增加了全国养老战略储备资金的积累;另外,可将央企上缴中央财政利润按30%的比例划入全国社保基金。国际上,有些国家在这方面做得更彻底,如挪威就把石油产业的全部收入作为养老金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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