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晓苏是个商人,他不回避“实行这一险种对于发展我国保险业的作用会很大”的产业因素,但站在百姓的角度,以房养老,一切还都是“纸上谈兵”,真正的担忧,或许有两点,一是,政府究竟会兜怎样的底,某种意义上,这个底的设置高低,决定着以房养老的市场大小,进而决定着选择的自由度;二是,强势的金融行业一贯算计着个体百姓的口袋,以房养老会不会依然变着法算计?这些都需要时间的检验和认证。
对话孟晓苏
应从无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起步试点
华商报:最近你在微博里做以房养老的义务宣讲人,其中不乏舌枪唇剑。
孟晓苏:我愿意对话,但有人说我代表利益集团,我就不理他了,因为我代表的利益集团是谁,那就是老百姓,保障房的提议者,也是我。不能说干过房地产,就是奸商,干过保险公司,就是坑人的,况且,我提出这个的时候,还没干保险呢。
华商报:房价看涨是以房养老的必要条件,但很多人现在确实对房价心存疑虑。
孟晓苏:我不空谈误国。原来很多人预言房价会跌,到头来把大家都耽误了,我当时坚持房价不会跌,大家就骂来骂去,但你看房价是不是涨了?本来保险公司就不想干,能缩就缩,因为看不清楚会不会跌,10年都涨了10倍了,那未来10年涨一倍不行?两倍不行?
华商报:以房养老对于未来房价可能也有某些启示?
孟晓苏:谈不上。老人都已经过了买房的年龄,年轻人离养老还早着呢,说促进中年人买房,这兴许可能。其实,这些年房价调控,我一直都在说调控反了,我主张调控淡化房价,房价本来就是个上涨的过程,怎么降得下来?
华商报:对推行“以房养老”,有什么建议。
孟晓苏:我认为试点应从以下方面启动:
1.组织保险业的人力与财力,对这项新的保险产品进行开发研究。在试点地域选择上,应把2003年保监发124号文件所选择的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列入,还可增加杭州等房价较高、涨幅预期稳定的城市;
2.在试点人群选择上,可借鉴台湾地区保险业从无子女家庭开始进行反向抵押养老的经验,首先从无子女家庭和“失独家庭”起步开展这项试点,今后根据需要扩大到有愿望的其他老人家庭。
3.由中国保监会、民政部并邀请住建部、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参加方案设计,处理好抵押房屋的权属关系;学取国外经验,减免入保老人房屋交易税与所得税等相关税费;降低保险机构有关税负;建立对长寿保户的政府补贴机制以化解所谓“长寿风险”等等。
孟晓苏
经济学博士,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汇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是1998年房改课题组组长,保障房建设最早提议人之一。
“以房养老不是社保产品 担心的多是犯不着的(图)(4)”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guandian/143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