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种情况是已婚独生子女不养老现象。这种现象大部分都发生在年轻夫妻与父母之间,尤其是在农村,绝大多数的年轻人在结婚之前,新娘都会提出将老人的房产转到自己名下,然后暂时允许老人与自己一起居住,但是如果出现分歧,老人随时会得不到赡养。如此一来,老人又走上了与上一代人同样的独居老路,但不同的是,如今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这就不能保证在父母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将他们接回。现在的农村,很多老人多处于独居状态,虽然与子女偶有往来,但是并不频繁,甚至有个别子女不允许父母在自己的村里独居,要求父母尽可能远离自己。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未婚独子不尽孝,这种情况不多,但是在农村仍可见到。绝大多数的未婚子女不孝皆是因为溺爱。似乎在部门农村,不赡养老人已经变得名正言顺。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渐健全,即使没有子女,老人也能安度晚年,但这仅限于城市。在农村,由于城乡差距和大批青年外出打工,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更加复杂。记者采访了解到,农村的大多数老人没有退休金,而且目前农村的养老保险金额也非常少,在农村只有到了60岁才能领取养老保险,每人每月60元钱。随着年龄的增长,养老保险金额会逐年增长,但是数额仍然很少,养老保险金额最多的也没有超过100元。尤其是当老人年龄大了,绝大多数丧失了劳动能力,主要依靠子女养老。子女大多也是农民,靠种地和打工维持生计,因为收入普遍偏低,很多农村人每年也拿不出多少钱来孝敬父母。况且,随着外出打工的人口增多,农村的留守老人也一天比一天多。农村的养老问题还要看各家的情况,家庭条件好的老人生活就能得到保障,困难家庭的问题就比较多。在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人们在权衡老少两者关系时,天平更倾向于子女,而老人的生活则被忽略,甚至得不到赡养。
打破农村养老难的困境、解决农村赡养纠纷的问题,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协作。记者从毕业于上海大学社会学专业的硕士张心祖处了解到,解决农村养老难题需要从以下几点出发:首先,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倡农村青年为自己和老人办养老保险,使农村老人减轻对子女的物质依赖程度;其次,大力提倡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建立团结和谐的农村家庭关系;从制度上依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依法养老。目前,在婚姻法、刑法、民法通则等法规中都有专门的条款,国家还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视情况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农村老人更应学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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