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财税体制改革被再次强调,公众的关注和热议已屡达高潮。养老金统筹、收入分配改革、资源税改革、环境税改革、个税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如同一把标尺,丈量着中央和地方、国家和民众之间的利益分配,公平与效率、激励与调控都需要精准而细致的考量。
养老金全国统筹:可消除劳动力流动壁垒
养老金进入全国统筹是大势所趋、有利无弊。首先,会使基本养老体系的筹资能力、供给能力提高一个层次。原来是省统筹,就好像三十几个小蓄水池,现在全国统筹,汇成一个大蓄水池,原来有些省有结余,有些省有亏空,无法互相调节,现在总共还是这么多资源,但是调节能力提升了,这就是社保互济、共济能力方面的升级换代。
另外,全国统筹后,原来低层统筹时形成的壁垒被消除了,劳动力能跨区域自由流动,这本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人力资本发挥其潜力的一个配套条件。如果能够让劳动力无壁垒地在统一的市场里自由流动,那么这就成为一个十分值得重视的能激发活力与创新创业潜力的机制。当然,还可以趁势理顺相关的管理关系,降低整个管理成本。
有消息称,我国养老金已经有收支失衡的“缺口”,并且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缺口”会逐步扩大。但我们可以看到,人社部已经表态,目前不仅没有缺口,还有结余。
对未来前景,则有一些不同的认识,但这些不同的认识,我觉得有些视野比较狭窄,考虑自己特定角度的利益问题。关键是对未来作预测时的多项假设条件是可变、可调的,追求各变量组合的优化方案,就需要改革。如今改革进入深水区,要冲破固有利益的藩篱,从全社会、从长远眼光看问题,把制度优化。
收入分配改革:再分配环节改革空间较大
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成为公众关注焦点。有人认为,初次分配是重点。但我理解,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应该都是一个合理化的问题,非要讨论重点和优先,就要具体讲初次分配里的各个事项,再分配里的各个事项,哪些是重点,哪些可以考虑优先,我不赞成仅停留于笼统的说法。
我认为,政府于再分配环节的改革空间会较大。从政府主体来说,初次分配应做的主要就是明确产权,培育市场,维护公平竞争,尊重市场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配置机制。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为例,最低工资标准在整个劳动力市场成员中的影响面很小,如果把最低工资标准人为地提得过高,就等于逼着企业用其他的要素投入替代这个投入,反而会恶化处于边缘状态劳动者的就业机会。
另外,政府能不能大力促进各个企业劳资间的薪资集体协商?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下,有很多连带效应要把握,处理不好就是群体事件多发局面。大原则还是要通过立法保障产权,尊重市场,政府要有法规体系维护公平竞争。
再分配环节要比初次分配环节更多考虑到,和效率有一定此长彼消关系的结果公平或均平方面,权衡与调节要尽可能地合理。也就是说,再分配实际上是把整个分配状态在最后调节到基本见眉目的后续环节。
很多事情政府是不能不做的,哪怕有困难和阻力,比如,直接税和间接税方面的改革有很多反对意见,但是政府要从顶层设计、通盘决策上追求长远利益来考虑,处理好全局大方向、路线图与时间表的规划,做好改革方案设计。
个税改革:要把富豪拉进来
有观点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就可以增加中等收入群体购买力,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这其实是非常外行的说法。社会公众的呼应很高是因为关于税收的专业知识了解较少。目前我国如再单一地提高个税起征点不是一个理性的设计,应该把起征点的问题跟超额累进多档税率的优化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配套改革放在一起考虑,进行通盘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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