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制并轨已成定局,这没有疑问。但是怎样并轨,怎样才能使企业人基本满意又使公职人员利益不受大的伤害,这恐怕就是顶层设计者目前处在“两难”、举棋不定的尴尬境地。既要并轨,又要维持公职人员的优势地位,这种指导思想一定要不得,那势必形式化,不公的实质仍然存在。本次改革的基本原则应该是:打破职业、行业界限,在同一个制度下缴费、计酬;特殊人员特殊照顾。
1、根据目前突出的问题是”老人”比较利益失衡,大幅度提高企业人员待遇又会使“老人”与“新人”不好衔接,可以采取对“老人”视同缴费”过程给予制度以外补偿的办法[老人待遇低即“视同缴费造成]。有“视同缴费”经历目前尚未退休,其补偿金转到个人帐户单列存放,退休以后发给个人。考虑财政压力补偿可以分期完成。
2、不分机关事业、企业统统一个缴费标准,不再设定缴费高低区间,防止机关事业和垄断行业利用自身优势和公共利益多缴多得。个人可以多缴费,但不在单位同一程序之中。
3、机关事业职业年金必须建立在企业年金强制执行的基础之上。困难企业年金负担国家可以在财税上给予一定照顾。
4、厅局级以上国家高级干部和两会代表,退休以后由国家财政发给一定数量的社会活动经费;科技和职业技术人员、劳动模范、工伤残疾、见义勇为立功者等,由地方财政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补贴。
5、政府加大对社保的支付;尽快将“视同缴费”亏欠个人帐户作实,确保“正常增长机制”有力支撑并良性运转。
6、包括“倾斜”的一切补贴,今后概由财政列支,不得由社保基金负担,以保持社保的公平与纯洁。
建议:
希望顶层设计者们多多听取局外意见,一定有直接帮助或间接启发。本次改革方案要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一定要使大多数人基本满意,决不能再造“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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