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界面新闻”的小编采访我,今天发表了《中央提出归并“五险一金”,专家建议可考虑撤销住房公积金》的报道。但记者并没有理解我的意思,尤其是杜撰了一段我的话:“相比1990年代,中国的现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商品房建设都是通过市场化融资运作,民众购买住房也多是通过按揭贷款的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不适合当前的形势,撤销住房公积金制度也符合中央提出的精简归并“五险一金”的精神。”郑重声明,我没有讲过这段话。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意见,可见本文。
2015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这个提法非常新颖。年初,鉴于“国家各项社会保险的总费率超过40%,总体偏高。”人社部提出了“我国社会保险费率会适时下调”的动议。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日益加速,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实并无降费空间;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虽有节余,但其实都有“应保未保”的缺憾。因回旋余地并不大,至今能下决心降下去的也只有些许0.75%(工伤保险降0.25%,生育保险降0.5%)。
精简归并,“五险”看来行不通,那能否另辟蹊径,打“一金”,即住房公积金的主意呢?我国的住房公积金,说是学的新加坡的模式,其实不然。新加坡并没有一个专门的住房公积金。新加坡用于“居者有其屋”的住房按揭贷款的,实际上是中央公积金,即新加坡模式的养老基金。其做法就是用积累的养老基金贷给参保者购房,以贷款利息来使养老基金保值增值。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均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两项改革出台的时间前后只相差几年。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初,是没有资金积累的,相反倒是需要政府年年补贴,因此无法完全学习新加坡模式。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新加坡的经验到中国就被一分为二。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另外多出了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最近10年来,养老保险基金逐渐有了积累,并且越来越多,2014年已经超过了3.5万亿。可以想见,随着2015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这笔资金的规模更会迅速扩张。这又造成了一个难题,就是养老保险基金如何保值增值?
前段时间,为公开透明,取信于民,媒体上集中报道了住房公积金的收支状况。从披露的数据中可以看到,2014年全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仅为12956.87亿元,而提取额仅为7581.96亿元。
由此想到,滚存积累的3.5万亿元养老基金和目前每年以5000—6000亿元的幅度增加的养老基金结余,用来充当住房按揭贷款,已然足以敷用。现在将中国养老基金的滚存积累部分拿来替代住房公积金,以使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回归真正的新加坡模式,是否正好恰逢时机。这样做,也可以使住房公积金完成过度时期的历史使命而“下课”。
以上的政策建议可能有三个好处:一是使养老基金有了一个基本的、稳定的保值增值的手段,二是使企业和职工都可以少缴纳相当于工资12%的收入,三是使低息的住房按揭贷款的资格范围扩大到所有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还有一个衍生的好处,就是有可能趁住房公积金“下课”给企业和职工减负的契机,将与老龄社会休戚相关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建立起来。
可能有人会提出质疑,如此动作是否影响面太大。其实,如果把制度转型的过程处理好了,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制度转型的过程简述如下:
第一,将现有的住房公积金与养老基金合并,成为统一的养老基金。以后的运作,养老基金收缴和管理归人社部门,用于住房按揭的部分由人社部门融资给住建部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运营的赢利,住建部门提取管理费用后,其余的收入归入养老基金。比较以往的制度,人社部门和住建部门都没有“损失”,只是住建部门少了收缴费用的“苦劳”。
第二,养老保险的参保人交纳了养老金,就有了按揭买房的资格。自此,缴纳养老金不是一件几十年以后才与自己有关的事务,有了更多的眼前利益。这肯定会提高参保者的积极性,很有可能从被迫缴纳转向主动积极。以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合并到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不会产生太大的麻烦。个人账户中的这部分储蓄到退休时,可以按参保人的意愿一次性取用或按月给付。
第三,住房公积金向来被诟病“用买不起房的人的钱帮买得起房的人买房”。现在为了安抚缴费者,实行可以提现交房租的措施。其实这是多此一举,本就是个人自己的钱,现在要缴给有关部门管起来,交房租时还要打报告批准。在这样的运作过程中,有谁得利了?谁也没有得利。只是政府财政或公积金(其实是交费者)多出了一份规模可观的行政成本。转型后,因为都入了养老基金,就可以避免诸如此类的问题。毫无疑问,因为个人缴费相对减少,这就等于增加了个人日常消费的支付能力,政府有何必要非要将个人的钱管起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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