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更换手续
审批单位: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事项办理所在位置:二层A厅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区19-22
审批申办材料:
1、社会保障卡如丢失、被盗或损坏,须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时到就近的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手续;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通行证/返乡证/护照等原件)。
2、社会保障卡丢失或被盗,也可拨打咨询电话12333先办理电话挂失,并尽快到就近的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手续。电话挂失至柜台办理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凭收费票据到原经办的社保机构领取新制作的社会保障卡。自柜台受理挂失、更换之日起7个工作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4、社会保障卡因丢失、被盗或损坏需办理新卡的,工本费为25元/卡。注:照片要求参照二代身份证标准,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人像清晰,必须着有领的深颜色衣服。
审批程序:1.窗口收件 2.移交制卡公司制卡 3.移交已制卡 4.窗口取件
收费款项:工本费25元
法定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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