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新参保应具备条件:
1、劳动年龄段内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2、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有关手续。
(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应具备条件:
1、劳动年龄段内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2、本市城区常住户籍证明;
3、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城区户籍的个体从业人员同时提供户口原籍医保(农合)经办部门出具的未参加当地医疗保险证明。注意:已经参加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先办理退保居民医疗保险后,再登记职工医疗保险。
6、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法定工作日到市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综合服务大厅灵活就业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核定手续。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社会保险业务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和征缴核定,建设银行及相关收缴机构受地税机关委托收缴基本
养老保险费和
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
2、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参保人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核定通知单》到银行网点缴费;
(四)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后补缴标准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缴费中断,办理中断期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标准由参保个人从办理缴费的年度缴费标准中选择一个档次作为补缴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如出现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断缴费情况,补缴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会提高。如果中断后未补缴,未来基本
养老金水平会有影响。
无视同
缴费年限人员首次参保时不得通过向前补缴的方式延长缴费年限。
(五)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月中止;中断缴费超过一年再次参保的(跨自然年度视同断保一年),需连续缴纳6个月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才能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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