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权益有哪些?
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申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需要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第一,借款人属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或虽不在中心缴存,但符合住建部异地贷款条件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第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第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第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第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满足上述条件后,就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承贷部门进行预约预审。申请时,需要提供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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