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工伤保险市内就医与结算材料一览
一、就医条件
职工因工作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到当地协议医疗机构就诊治疗,情况紧急的可到就近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抢)救治疗,但应在3日内向经办机构报告,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往协议医疗机构救治。
二、结算费用提供材料
1.许昌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2.工伤认定书原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
5.住院病历复印件及门诊处方;
6.费用汇总清单;
6.相关检查报告等。
>>>拓展:许昌市工伤保险转诊转院医疗费用怎么结算?
一、转诊转院医疗费用结算
转诊转院审批:工伤职工因伤情严重、当地协议医疗机构条件有限的原因,确需转往其他医疗机构治疗的,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及其亲属提出申请,并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经主治医师签署建议,协议医疗机构审核盖章后报经办机构,经办机构盖章签署建议后可转诊转院。
二、费用结算提供材料
1、许昌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及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原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
5、住院病历复印件;
6、费用汇总清单;
7、相关检查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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