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参保女职工符合我国、省、市计划生育相关法规并参加我市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生产分娩后可按相关法规发放生育保险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
办理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生育三个孩子及以上的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4、《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办理流程
1、生育一孩、二孩、三个孩子(非多胞胎的),计生手术除中期妊娠流产外,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系统批量结算支付。
结算时间如下:计划生育津贴次月发放。如1月份发生的计生手术,其津贴于2月拨付。住院分娩的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在出院结账5个月后结算拨付。如1月份出院,其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将于6月拨付。
注:住院的以出院结账期为准。
2、其他人员的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按相关法规进行零星报销:用人单位或领取失业金期间分娩的个人递交申请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完成发放。(领取失业金期间分娩的人员可领取一次性营养补助)
办理要点:
1、生育津贴根据产假天数(基础值为158天)计算。
参保人员生产方式为剖宫产、助娩产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一次性营养补助。按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发放。流(引)产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
3、生育一孩、二孩、三个孩字(非多胞胎的),如果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分娩的,其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相关法规直接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
4、参保人员休完产假后至一年内可申请发放分娩费用、分娩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 南京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申领指南 ”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zhishi/29358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处于工业化初期的国家通常没有社保,或者社保程度较低,不仅因为当时的经济竞争中劳动力成本是重要因素,也因为没有与高保障相匹配的分配机制与税收机制。所以在西方国家的...[查看全文]
不仅是失独老人,家庭健全的老年人也面临难以破解的养老难题:“421”的家庭结构使得家庭养老越来越难以实现,缺少服务体系使得居家养老举步维艰,而严重短缺的养老机构无...[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