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加强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省社保局会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建立了辅助器具配置项目报备制度和辅助器具配置工作回访制度,于今年4月起执行。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是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配置的辅助器具,包括假肢、矫形器、轮椅、拐杖、假眼等。省社保局要求各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报备主营的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建立《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主营辅助器具目录》,当协议机构主营的辅助器具配置项目有变动时,及时向省社保局报备变更。省社保局在各协议机构提供的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服务中,选择同类产品中质量好、价格实惠、配置服务好的辅助器具供工伤职工配置。
省社保局将对各协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服务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如发现协议机构未按协议约定提供良好的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在配置、维修、更换辅助器具中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伪冒真、变相返利等行为,申报拨付费用的辅助器具名称、型号、价格、保修期等与实际不相符的,将对协议机构作出限期整改或终止协议的处理。
(云南日报 记者 李海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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