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三部分,后两者又被称为“补充养老保险”。随着德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政府的养老负担也在逐步增加。为此,德国政府在维持法定养老保险主导地位的同时,也采取措施鼓励人们更多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在德国,法定养老保险覆盖面较广,既包括一般的养老金,也包括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等。法定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费,费率根据实际需要作随时调整,目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的19.5%。
与法定养老保险不同,企业养老保险采取“直接支付原则”,即职工在工作期间积攒了多少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就能得到相应数额的养老金。目前,德国的企业养老保险对劳动力的覆盖率已高达65%,成为养老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补充部分。
德国私人养老保险也是实行自愿原则,并且也能得到国家补贴。为使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从现在的补充地位逐步提升到与法定养老保险相近的支柱地位,德国政府希望,私人养老保险支付的养老金近期能提高到整个养老金的15%,中远期达到25%至30%。目前,德国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所支付养老金的比例大约分别为70%、20%和10%。
【2007.07.03 08:07】来源: 经济参考报 作者:聂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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