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上海证券报记者何鹏)劳动保障部网站22日发布通告称,将公开择优选聘10名第二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
通告称,为促进企业年金发展,活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市场,规范年金管理运营,将组建第二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并开展专家评审工作。
对于10名专家的产生要求,劳动保障部表示,鼓励个人在征得单位同意后自愿报名申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所需具备的条件是:(一)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社会保障、信托、证券、基金、资金托管、保险、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财务会计、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并在所从事领域享有较高声誉。(二)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评审专家操守。(三)未从事与评审事项有利益关系的工作。(四)没有违法违纪记录。(五)劳动保障部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中国证券网 2007-08-22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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