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人士昨日透露,劳动保障部近日表示,将允许银行直接参与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资格的申请。而首批获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或托管人资格的6家银行,已陆续向银监会提出申请。
2005年的首批年金基金管理资格中,银行仅可承担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或托管人资格,企业年金业务最为核心的受托人资格由保险和信托机构承担。虽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并未对申请年金受托人资格的行业机构有所限制,但知情人士称,规则并未限死在保险、信托两类机构。
今年6月,银监会向国务院提请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的申请。但就在关于商业银行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试点的文件下达各部门之后,遭到了有关部门的反对。商业银行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暂时搁浅。而就在第二批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申报启动前夕,商业银行受托企业年金获得意外转机,知情人士透露,劳动保障部将试点批准1-2家银行作为年金基金受托人。
这意味着,银行不用新设养老金管理公司也能够顺利成为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这对商业银行无疑是个意外的收获。
兴业银行企业年金中心人士昨日表示,商业银行无论是设立养老金管理公司还是直接申请年金基金受托人资格,看中的并不是受托人业务本身带来的利润。“毕竟受托人要对基金的投资和运营结果承担最终责任,相对来说是责任大于收益的一项业务。银行之所以如此积极,是希望通过受托人资格充分发掘和利用现有的企业客户资源,在账户管理及托管业务中形成综合化、规模化的一站式服务。”
据悉,农行、浦发、中信、兴业、华夏、民生均已向银监会提请年金托管人资格或外加账户管理人资格,目前均拿到备案函。年金基金管理资格审核程序将于10月初开始,知情人士透露,已获上述两资格的六家商业银行中,工行、建行、招行是最有可能试点年金基金受托人的公司。
2007年09月20日 08:28上海证券报邹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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