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80亿资产已完成移交拟10%购买股票类基金、20%借道“基金专户”直接入市
权威知情人士日前告诉早报记者,长江养老保险公司(下称长江养老)接收上海市企业年金的资金移交工作已完成,规模超过180亿元;部分资金已在上证指数3500点时通过基金入市,目前约40亿元资金正在招标,拟通过“基金专户”直接入市。
资金移交已完成
权威人士日前证实,从去年年底开始,长江养老开始接受上海市企业年金的移交,目前资产移交已经全部完成,下一步是账户移交,预计账户移交将在今年年内完成。
“移交规模180多亿元吧。”一位权威人士告诉早报记者。之前,市场估计的规模为150亿元。
另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早报记者,180多亿、近190亿元资金是按照移交时的资金口径统计的,加上移交过程中上海市新增的企业年金资金,目前长江养老“打理”的上海市企业年金资金已有190多亿元。
知情人士告诉早报记者,企业年金账户涉及的企业、人员多,数据资料非常庞大,长江养老对大批量数据进行了梳理、核对以及资料备份,以保障账户移交的准确和完整,确保企业职工的年金权益得到保障。
据了解,上海面临着巨大的养老压力。一位官员前天表示,目前上海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比已经超过20%。
长江养老将独立经营
资料显示,早在1993年,上海就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开始探索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即企业年金)。
目前,上海有关方面正考虑筹建一家未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控股公司,职能主要以投资为主,用以整合和壮大上海的金融资源。作为上海国际集团参股的长江养老,是否纳入上海金融控股公司?
知情人士表示,按照当时长江养老搭建的原则,长江养老是个独立运作的企业,今后它也将保持经营“独立”。
资料显示,长江养老由13家中央和上海大型国有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其注册资本金为5.69亿元。其中,上海国际集团以总计11350万元的资本金,认购长江养老11350万股,占总股本的19.947%,为长江养老的第一大股东。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以13.269%的份额位居长江养老第二大股东。
3500点已买入基金
据透露,根据上海市企业年金确立的投资规划,其权益类投资比重将是30%,年平均收益率力争达到或超过12%。资金将通过长期资产配置,实现长期稳健收益。
消息人士告诉早报记者,上海企业年金中心的资产移交完成后,长江养老已经开始了部分投资。其中,在30%的权益类投资中,计划拿出10%购买股票投资方向基金。据悉,在刚刚完成资产移交后,时值市场大跌,上海市企业年金在2月保持一定谨慎,没有立即入市,而是在市场风险得到一定释放后,在上证指数位于3500点附近时开始买入部分基金。
然而,在投资渠道方面,上海市企业年金仍然有一定限制。根据2004年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包括短期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这意味着目前上海市企业年金暂时不能进入一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
日前,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称,将不会再增加股票类投资,而转向逐步增加对实业的投资。另有消息称,社保基金总资产的10%将用于投资市场化PE,已于近期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市场人士认为,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保资金在投资渠道上,步伐比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迈得更快,竞赛或将给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带来收益压力。
直接入市竞标进行时
知情人士告诉早报记者,上海市企业年金另外20%的直接入市资金,规模接近40亿元,正在面向基金公司招投标,将借道基金专户买入股票。
“20%的资金全部一次性交给‘专户’,招标从2月份开始,大概6月份可以知道结果。”知情人士透露。
据悉,长江养老计划从具备基金专户资格的公司中选择4至5家基金公司,通过基金专户入市。
据了解,对于投资标的物的选择,除了ST股、有公司治理问题的企业不能买入外,长江养老曾提出,超过一定涨幅的个股不得投资,但由于近年来A股市场涨幅惊人,大多股票近年来的涨幅超过标准。
鉴于此,长江养老提出,结合PE(市盈率)情况对投资标的进行限制。但目前消费类等确定性较高企业,PE都比较高,而受宏观调控影响的周期类企业,则PE更低,对于长期资产配置的企业年金,按照PE选择受到较大制约。因此,上海市企业年金对委托投资管理机构的选择,将是考虑各项因素的综合工作,其考察决定周期相对较长,选择慎重。
上海市企业年金的委托管理按照何种标准收费?按照基金专户理财的收费管理规定,基金公司可以从专户理财业务中收取不低于同类证券投资基金费率60%的固定管理费率,以及不高于委托投资期间净收益20%的业绩报酬;而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投资管理人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2%。由于企业年金源源不断的“活水”,不少基金公司已表示愿意按照后者的标准进行。
年内沪或参与税优试点
“现在企业年金税收优惠主要是企业税收优惠,但个人税收没有优惠,按照现在的规定,企业年金是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如果个人税收没有提前列支,企业年金很难推行。”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早报记者。
据悉,早在2006年年初,上海市已经初步确定,在上海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中,投保企业也可享受5%的税前列支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缴纳的年金不到工资总额5%的部分,可以作为税前列支,这样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缴纳年金的积极性。目前,住房公积金等均实行税前列支。
但根据国家财税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缴付的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都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有报道称,保监会政策研究室处长阎波上月表示,要鼓励个人和企业通过企业年金、团体年金保险、个人年金保险,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提高保障水平,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加大税收优惠比例,统一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可参考发达国家在交税和累计阶段免税的方式,实行延迟纳税。
市场人士告诉早报记者,今年年内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可能实施试点,上海或在试点地区内。一旦税收优惠开始推行,上海市企业年金规模或将得到较大幅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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