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 题:新闻分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定”方案传递哪些信号?
7个综合部门彻底整合,5个业务司局进行合并,新设置6个司局,在31日举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详细介绍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定”方案。从这个方案中,大部门体制的特点可窥见一斑。
“三定”目标体现对大部门体制的积极呼应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三定”方案中,明确提出以“四个有利于、一个加强”为目标来界定职责。
据尹成基介绍,这“四个有利于”,就是有利于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利于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利于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有利于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一个加强”,就是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仔细琢磨,不难发现,这个“三定”目标,与《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说明》中对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说明是相契合的。
《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说明》明确指出,人力资源是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为更好地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整合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尹成基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作为这次机构改革中大部门体制探索的部门之一,通过‘三定’体现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是我们的重要责任。”
职能交叉的部门,合!
长期以来,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分为劳动和人事两个部门,劳动者带上不同“身份”,人力资源市场难以统一。不同类型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信息资源不能共享,难以沟通,浪费了人力资源。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人力资源市场司”这个新机构应运而生。
与此同时,原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都有涉及劳动调解仲裁的职责,这次经过机构调整,成立了调解仲裁管理司。
据尹成基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职能相近、业务交叉的5个司局重新整合。
此外,按照减少职能交叉、坚持一件事由一个司局负责的原则,对两部7个综合部门进行彻底整合。
加强改善民生的部门,增!
职业培训薄弱、劳动争议日趋增多,农民工群体的日益庞大……
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民生新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定”方案中,为更好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设置了新的机构,加强相应职能。
据尹成基介绍,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新增设了农民工工作司、劳动监察局、调解仲裁管理司等机构。
此外,为了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还成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
尹成基表示,这些新机构的设立,体现了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职能清晰的部门,留!
机构改革,并不是要推倒以前的,彻底重来。尹成基说:“对于职能相对稳定独立清晰的部门,这次原则上不动。”
比如,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涉及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司、医疗保险司、失业保险司、工伤保险司、农村社会保险司、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等机构都得到保留。保留这些司局,也是保持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体现。
一直以来,人们对机构改革,抱有这样的疑虑,究竟机构调整是因事还是因人?
尹成基坚定表示:“在机构设置上,我们遵循三条原则:一是按照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和社会保障的新职能进行整体设计;二是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三是减少职能交叉。通过这样的机构设置,达到了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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