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1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把长江三角洲地区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和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2012年基本实现小康
《意见》提出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目标:到2012年,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加快向现代服务业发展
到2020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将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在重要领域科技创新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对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明显增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针对长江三角洲地区由于人民币升值、劳动生产力成本上升、环境成本加大、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造成的产业转移,《意见》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要加快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发展。
逐步实行居住证制度
《意见》明确了该区域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将逐步实行以居住证为主的属地化管理制度。据了解,目前上海市已经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该证的主要功能为持有人在上海居住、工作的证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
此外,在涉及到人口流动管理方面,长三角地区还将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移制度和信息网络,完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措施。
为确保国务院的指导意见落实,该意见提出,将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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