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政发(2008)70号、浙劳社老(2008)125号文件精神,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拨付及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今年我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统筹部分在12月份集中减征,义乌企业可少缴4500万元社保费。
五大保险均下浮
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临时性适当下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大保险企业缴费统筹部分。具体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额以外的缴费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城镇个体劳动者的缴费部分,实行统账结合的,除直接记入个人账户的2%以外缴费部分。
失业保险:参加职工失业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部分,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工缴费部分。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加职工工伤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部分。
据了解,我市养老保险这部分,已经按最低缴纳比例12%在执行。
今年减征4500万元
据市社会保险管理处主任吴群伟介绍,我市企业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企业缴纳12%,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企业缴纳7%(另有3%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生育保险企业缴纳0.8%;工伤保险企业缴纳0.5%-2%。
比如义乌某企业有100名职工参保,假设工资最低基数每人每月按1340元计算,该企业每个月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算如下:
养老保险:100×1340×12%=16080元
医疗保险:100×1340×(7+3)%=13400元
失业保险:100×1340×2%=2680元
工伤保险:100×1340×1%=1340元
生育保险:100×1340×0.8%=1072元
共计:34572元(即该企业今年可以少缴这笔费用)。
吴群伟说,按此测算,今年,我市企业大约可以少缴4500万元社会保险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支付压力。
参保人员待遇不受影响
据了解,今年,我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统筹部分在12月份集中减征,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仍按规定正常缴纳。
集中减征月份,参保人员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个人缴费额据实记录;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统账结合的,个人账户中应由企业缴费划入部分仍按规定标准划入。12月份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核定、征缴程序不变,仍按原办法操作。
吴群伟介绍说,参加五大保险的“企业单位”具体范围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范围为准。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也享受此政策,如养老保险,今年12月份只需缴纳个人8%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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