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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一个国家根本的福利制度。当年“罗斯福新政”成功的原因之一就是建立社保制度,使美国人民在大萧条中保持了乐观的心态,从而战胜了困难,恢复了经济。今天,我们同样陷入经济衰退中,养老保障制度的作用,就是在困难时,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给人们以信心。
但是,养老保障要发挥这个作用,前提是其本身必须是完善的。如果存在很大漏洞,则不仅可能实现不了其保障功能,反而会助长一个社会的贫富差距,阻碍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我国现行的
养老保险制度就存在诸多缺憾。其中最为人所诟病的,主要有城乡养老制度分割;城镇养老统筹层级过低,不能自由转移;农民工参保缴费比率过高,不能与城镇职工享有同等养老保险权益;等等。有鉴于此,社会早就呼吁改革现行的
养老保险制度。而目前的经济不景气,恰恰是推动改革的一个极好契机。
2月19日,正在举行的全国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工作会议传出消息,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就在2009年。而据接近人保部人士透露,决策层已下定决心,全国统筹2012年完成。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消息。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应该拿出这样的勇气和决断。
的确,从目前来看,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还有很多困难,比如,各个地区的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很大,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模式、费率水平等又相差甚远,特别是发达地区普遍担心,在实现统筹之后会导致本地居民养老待遇水平降低,以及省级统筹还未全面推行,而这是实现省与省之间
社会保险关系转续的基础所在,等等。一些专家就曾据此认为,实现全国统筹至少需要三五十年时间才能完成。
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真的需要等这么长时间吗?我一直对此表示怀疑。且不说统筹层次过低影响了统筹效果的发挥和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使得保险的共济功能和大数法则无法充分发挥出来,像每年在沿海发达地区就大量出现农民工“退保”现象;我认为,这些理由并不构成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必要条件。因为上述问题即使在一个省内也存在。我国的许多省份,即使是一些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在省内也存在很大的收入差别以及缴费模式、费率水平的差距问题。据人保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17个省份实现了省级统筹,既然过半省份能够做到这点,其他省份为什么做不到呢?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有没有困难,而是对社保全国统筹要有清醒的认识,克服地方利益。一些大城市,目前社保还停留在县级统筹的层次,就完全不应该。根本原因就在于认识不到位,而不是缺乏经济实力。
当前,我们可以在进行省级统筹的同时,逐步建立向全国统筹的一些过渡条件。比如,将现有的低水平保障力争做到全覆盖,至少应将1亿的农民工包括进去。另外,社保基金的缺口也可通过调整中央财政的支出结构,或动用部分外储,或通过发行彩票、提取国有资产收益等来解决。通过这些办法,我觉得完全可以在2012年实现社保的全国统筹。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中央应承担更大责任,如果跨省转移完全由地方来承担成本,要做到全国统筹是不可能的。
社保关系到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也有助于我们尽早走出经济衰退。因此,对社保实现全国统筹我们要有紧迫感。事实上,无论在省级范围还是在全国范围,统筹社保并不存在技术上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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