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发,山西、上海、浙江、广州、重庆将作为试点。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下调至与企业一致”。(《重庆晚报》2009年1月31日)据媒体称,中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超过千亿元,财政已经不堪重负。改革的目的就是下调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金,减轻财政负担。
这项改革与其他改革一样,肯定会虎头蛇尾。道理非常简单,这项改革既缺乏对历史的关照,同时也缺乏民意基础。强行推广,势必会在社会上引起骚乱。
中国事业单位是一类非常特殊的社会组织。改革开放以后,政府多次精简行政机构,将一些行政机关改组为行业协会和其他团体,这些协会和团体被称作事业单位。除此之外,为了建立统一战线,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国家设立了各种具有官方性质的组织,譬如,妇联、共青团、法学会、作家协会、曲艺家协会等,这些机构也属于事业性单位。只不过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一些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而一些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公务员待遇,但是,社会团体的负责人一般享受行政级别待遇。
庞大的事业单位体系,确实消耗了大量的财政资源。在经过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一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应该承受如此大的代价。当年加快行政机构改革,他们服从大局、忍辱负重,放弃自己手中的权力,进入到事业单位。如果大幅度降低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金,那么,势必会损害这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他们必然会以各种方式进行抗争。由于这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而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假如他们组织起来,直接与政府对着干,那么,将会出现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
按照事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还包括各类研究机构、教育机构。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社会福利较低,不掌握公共资源,一旦降低他们的退休养老金,那么,势必会打击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中国的教育和研究水平将会直线下降。
降低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是一个极其愚蠢的改革举措。当年一些高等院校把提前退休职工的档案放到街道居委会,加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后来这些职工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相互串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将自己的档案和退休手续重新放在退休前工作的事业单位。假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强制推行这项改革,那么,必然会导致大批职工提前退休,而这样一来,必然会打乱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前一段时间广东省曾经出现高校教师提前退休的新闻,这说明这项制度的推广,负面影响巨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出这项改革举措,令人感到费解。中国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一样,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但是,改革必须从行政机关入手,因为行政机关掌握着国家资源,而许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在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服从大局,被迫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假如降低他们的退休待遇,而保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待遇,那么,必然会拉大他们之间的差距,向社会释放错误信号,导致公务员热进一步升温。
减少财政开支,必须从行政体制改革入手,千方百计地减少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降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这项改革,属于典型的“欺软怕硬”,是一种极不道德的改革举措。要是在30年前推行这样的改革,那么,必然会出现严重的社会混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起草这项方案的工作人员,缺乏起码的社会常识,不了解中国改革的历史,对改革可能引发的社会后果缺乏基本认识。可以毫不客气地说,这项改革是在那些已经被边缘化了的改革牺牲品身上踏上一只脚。
中国改革千头万绪,但说到底是一种利益分配问题。财政体制改革之所以雷声大雨点小,关键就在于财政体制改革涉及到改革者自身的利益。公务开支居高不下的现象,早已成为众矢之的。现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火上浇油,将那些本来已经处于弱势地位的事业单位作为改革的对象,势必会在社会上引起剧烈反响。假如全国各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串联起来,集体抗争,那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负责人将不得不以辞职谢罪天下。决策者务必三思而后行。(作者:乔新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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