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洪亮)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半年形势分析会上获悉,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现正征求各省意见,我省人保厅将按部署,提出我省开展试点实施意见,报省政府。
会上表示,省内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目前省厅已有初步意见报省政府,待研究通过后实施。解决跨省流动职工和农民工的参保记录、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保存问题,将在人保部统一指导下,按规定转移统筹基金,不封闭、不截留、不遗失。
此外,地方政府也要争取在10月1日前,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央今年补助我省的5亿多元资金已下达,加上省级配套补助资金将很快下拨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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