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民政部截至2005年底的数据,全国共有县级行政区划2862个。
这一改革试点在中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中国数亿农民从此不再完全依靠儿女赡养,而是能够像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的养老保障。而且如果这项工作能够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则极有可能成为助推中国经济下一轮长期增长的动力。当然,其间调控部门所需面对的困难也不少,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就是最大的困难,这需要相关部门作出更加切实有效的取舍。
面对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冲击,一个良性运行的经济体当具备自我修复的功能,而中国目前所缺失的恰恰就是这一机能。经济体内生的修复能力源自消费需求的创造力,良性运行的经济体需要一个先决条件,即公众能够做到“有钱可花、有钱敢花”。虽然国内居民的财富规模与日俱增,但面对社会保障机制严重欠缺,特别是农村养老问题,国内消费总量提升始终面临瓶颈。
正因如此,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农村养老为改革试点的突破口,有助于这一瓶颈问题的解决,并助推国内内生经济增长动力的实现。当然,试点只是开端,最终的改革成效还将面临考验。以目前试点所确定的农村养老金水平看,就算是农村消费开支较低,但月收入55元的养老保障所体现的生活质量仍显不足,这样的养老金所能改变的境况恐怕不会很明显。
当然,笔者理解,财政方面的困难制约了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目前城镇社保资金缺口达到1.4万亿元,而农村的社保压力或许比这还大。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占农村人口的7.35%,已超过城镇1.05个百分点。另据预测,我国老年人口将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3亿,约占总人口的15%。仅从财政资金角度看,养活城镇居民尚且困难,又如何期望农村养老获得巨大突破呢?
这一问题的确棘手,但并非无解。其实财政缺口的问题是静态的,而社保体制完善后的财政经济回报效应是动态的,两者间的协调需要监管部门加以统筹考虑。
换言之,为了尽快填补城镇与农村养老金缺口,财政方面固然要冥思苦想,甚至是拆东墙补西墙,但如果社保体制能够完善起来,其所带动的消费需求最终会体现在财政收入上,并且回报规模将远超当初的财政投入。
以此而言,笔者建议当不拘一格地考虑完善社保制度的措施。其一,仅有10%的IPO国有股权部分划拨社保基金比例偏少,不仅应提高比例,还需建立起尚属空白的国有企业分红机制,将财政部分红利直接提供给社保基金;其二,以发行国债筹资的方式完善社保资金缺口,其实质是用后代人的资金缓解当前的养老压力,而财政资金则负担其间的财务费用,这一机制可行可试;其三,减少部分财政投资项目,将投资资金转而用于完善社保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投入的结构优化。
财政资金使用由“投资至上”,转而到完善公众的后顾之忧,是为放水养鱼的长期国策。只是对于优化短期经济指标而言,调控部门将会承担相当大的压力。由此,或许我们还需要一个更加长期的行政考核标准,而不再是仅仅唯宏观经济指标至上。毕竟GDP的优化并不意味着公众幸福感的提升,也不意味着经济运行的健康稳定,而后者才更加重要。 (作者系上海第一财经频道主持人、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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