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5日讯今天从市社保获悉,从现在开始到今年11月,我市将对全市异地居住企业退休人员及遗属进行养老资格认证。
此次资格认证的范围包括济南市异地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和所有纳入社会统筹的遗属。认证表由参保单位或退休人员社区管理单位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填写,并将印有本单位地址、邮编的信封及邮票一并邮寄给退休人员。退休人员持有效证件,到其居住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章认证,并邮寄回《协助认证表》。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可申请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门认证。参保单位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收到《协助认证表》后,要认真复核,对其生存状况进行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
居住在国外的企业退休人员,需出具由被验证人居住国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需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生存证明(定居台湾的可由市台联出具相关证明)。
遗属凭遗属的户籍证明、身份证进行认证,16岁以上在高中、职高的学生,凭其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进行认证。认证通过的,要在其遗属资格证上盖章确认。
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将自2009年11月份暂停其养老待遇,待补办认证手续后再予以补发。各参保单位和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可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拷取认证名单,也可从济南市社保网中下载。(记者 傅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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