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
养老保险?
答:
养老保险是政府依法建立的保障劳动者在老年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力队伍后的基本生活的制度,是
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
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享受条件,主要包括年龄条件,工龄(
缴费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条件,以及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二是离休、退休、退职待遇标准,主要是针对不同的离退休条件,而区别不同的保障水平;三是退休
养老金的筹措、基金管理办法以及监督检查等制度。
2、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能享受哪些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有什么不同?
答: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政府立法强制实施,并通过建立基金,使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按国家规定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社会给予的物质帮助的一项
社会保险制度。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缴费符合规定年限,均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到死亡。2、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待遇。3、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发给。
基本养老保险和
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1、基本养老保险是主要的、基本的生活保障制度,而商业养老保险只是社会保险的补充形式。2、基本养老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是国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商业养老保险以盈利为目的,是企业经营行为,经济效益优先。3、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与对象是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政府强制性的特点,而商业养老保险受参保者经济状况与身体健康状况的限制,双方按自愿原则签订合同。 4、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 随社会平均工资的提高和物价指数变动调整,而商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只与被保险者缴费额有关,不考虑其他因素。
3、什么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答: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是指在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建立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属于第一层次,主要是满足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广,包括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
事业单位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筹资水平由政府根据支付费用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职工的承受能力确定。
企业年金属于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第二层次,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多投保,效益差、亏损企业可以不投保。实行企业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劳动岗位的职工在按国家规定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上再增加一些待遇,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发展企业生产。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由职工根据个人收入情况自愿参加的一种养老保险,属于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第三层次。实行职工储蓄性养老保险,将使职工退出劳动岗位后能够生活得更好一些,推广这一做法对于引导消费具有现实意义。
4、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一是根据《
劳动法》规定,企业和职工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二是单位和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后,职工有权在退休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三是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有依法参与和行使监督的权利。企业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要求养老保险机构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养老保险基金,职工有权随时查询本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情况。四是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养老保险或未按规定缴费,职工有权举报,提请劳动监察机构依法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答:{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条例》及《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我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为: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中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
6、企业怎样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首先持有关证件到当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手续。由于我省实行的是地税征收,即由各级地税部门统一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所以参保单位应在取得参保登记证后15日内到地税部门办理缴纳养老保险费登记手续。
7、企业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本企业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0%的费率由企业按月向地税部门缴纳。
8、职工怎样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目前按6%的费率缴费。个人缴费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8%。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在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作为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在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以下的,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按月代扣,随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起由企业按月向地税部门缴纳。
9、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什么必要性?
答:一是可以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责任感,改变由国家和企业统包统揽的做法,克服完全依赖国家的思想。二是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增强了基金来源,可以适当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三是实行个人缴费为完全取代按工龄计发养老待遇创造了条件,实行职工个人缴费以后的职工作年限不再作为计算退休待遇的依据。四是可以使养老待遇水平与个人缴费年限及缴费金额的高低直接挂钩,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关系。五是从各国开展养老保险的情况看,个人缴费是国际惯例。
10、什么是工资总额?
答:工资总额就是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是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的。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还包括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11、单位对临时用工、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是否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
答:单位对临时用工、聘用人员等支付的工资应该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作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1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怎样缴费?
答: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到各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服务窗口直接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由各地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代办。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为18%。
13、企业招用的农民工能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答:根据《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企业招用的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农民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退休条件及有关规定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4、进城从事个体经营和为个体工商户帮工的农民能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答:不能。《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镇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陕政发[1999]39号)文件规定,这类人员暂不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5、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按月为下岗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下岗职工个人不缴费;职工下岗后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按协议确定的由职工本人和单位或只由职工本人,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当年我省企业与职工缴费比例按月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只由职工本人缴费时,职工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服务窗口进行缴费,也可以由原单位代收代缴。
16、企业破产、解散、兼并后,被一次性安置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目前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一些企业破产、解散或被兼并,部分职工被解除劳动关系,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自谋职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若被其他单位招用,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目前养老保险的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前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若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未被单位招用,个人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缴费办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前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17、职工中断劳动关系后,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答:职工因上学、失业、患病等原因中断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关系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职工再就业后,将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加养老保险,中断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通俗地讲:"无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18、原未参保新单位怎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答:为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使未参保单位能够顺利参加养老保险,我省《关于新参保企业和中断养老保险关系企业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2001年3月以前未参保单位,在补缴以前年度欠费时,可采取分段补缴的办法,只补缴1993年1月至1995年12月期间的个人缴费(含利息)及1996年至2001年3月按本人缴费工资11%计算的个人帐户部分的费用(含利息),其中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2001年4月1日以后单位及个人坷按现行规定全额缴费。
19、原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如何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补缴欠费?
答:为使原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能够顺利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关于新参保企业和中断养老保险关系企业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且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也没有拨付中断时间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中断期间可以按照新参保单位的办法补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0、单位未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及未申报应缴费数额的有什么处罚措施?
答:《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21、对拒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有什么处罚措施
答:《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22、企业与职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答: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职工只有在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时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高低也与职工的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帐户储存额多少有关。职工缴费年限长,个人帐户储存额多,则退休时待遇就高,反之则低,如果企业与职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就会影响职工退休时的待遇,甚至一些职工因缴费年限不够,不能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3、企业若不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职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企业不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是一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作为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工也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24、为什么不允许"买断工龄"?
答:社会保险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是劳动者过去劳动的一种历史事实,是劳动者获得养老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所谓"买断工龄"就是给予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后不再承认劳动者以前的工龄,这种否定劳动者过去劳动贡献的做法是一种侵犯劳动者社会保险权利的行为,因而,在任何单位不能对职工"买断工龄"。目前在企业兼并、解散、破产过程中,单位与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并按法规规定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不是对职工"买断工龄"。职工过去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在职工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后,与以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并作为职工退休时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
25、什么是缴费年限?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答:缴费年限就是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它体现的是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时间的长短,是劳动者能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条件。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它体现的是劳动者在实行个人缴费之前的劳动贡献,是劳动者能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重要依据。
26、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含义是什么?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是党中央、国务院基于对我国基本国情的深刻认识,借鉴国际上社会保险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把社会统筹的长处与个人帐户的优势结合起来,创造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实质就是把公平与效率结合起来,两者相互渗透、相互补充,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社会保障作为收入的再分配,具有缩小工资分配差别、追求公平的功能;社会互济是由自然经济社会进入工业化社会
“政务信息:办事指南:服务企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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