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劳动部门获悉,2010年1月1日,贵阳市年满60岁,具有该市户籍满10年的居民,一次性缴纳费用后,每人每月可领300元养老金。但其中8种情形不能参保。
不属于参保范围的有: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退职生活费;享受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不具备参保条件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生活费(如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养老保险,应先停止定期养老待遇方能办理参保);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享受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享受其他政策规定的相关定期待遇(不含民政部门规定的重点优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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