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后成为社会的焦点,特别是农民,甚为关注,海南省哪些市县作为试点单位呢?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呢?昨日,海南经济报记者从省有关方面获悉,今年底或明年初,该省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文昌市、保亭县等四市县区的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农民有望领取养老金。目前,养老金标准等有关具体事项还未最后确定。
海南省申报四市县区试点
据了解,为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近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对该省试点工作进行部署。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工作部署,积极做好试点工作准备,一是成立了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二是精心选择试点市县,根据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要求,该省决定申报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文昌市、保亭县为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三是制定该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度表,争取11月下旬开展试点市县参保人员交费登记工作,12月下旬开始发放试点市县60周岁以上参保农民养老金。
养子防老观念或将改变
省政府一位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国家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直接补贴到农民手上。随着这项制度的建立,“养子防老”的家庭养老传统观念将发生改变,也将使农民“养老不犯愁”。该省决定从今年底或明年初在以上四市县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计划2011年在全省铺开。
缴费标准设为5个档次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年满60周岁可领养老金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出处:海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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