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养老金实务和立法
-职业养老金立法百题讨论
第二章 职业养老金立法总则
7.1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和主要职责
人保部是职业养老金计划行政规章、实施政策和解释的制定部门。为实现养老金监督管理机构的独立性,在人保部内设立国家养老金监督管理局势在必行。在中国,国家行政体制改革完成之前,专业的养老金监督管理机构难以建立,人保部的主管部门则具有多重代行功能,待条件成熟即实现独立监督。
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对职业养老金方案和信托合同实行备案制、对职业养老金理事会实行核准制、对法人受托机构实行资格准入制。
(选自杨燕绥李学芳编著《职业养老金实务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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