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太原市企业
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太原市开始对企业离退休(遗属)人员领取基本
养老金进行资格认证,以维护广大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防止
养老保险基金流失。
此次认证人员的范围是,2013年12月底前在册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含退职);2013年12月底前在册的遗属。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将《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核对表》《遗属基本信息核对表》下发至太原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和各企业,最终分发给离退休人员和遗属本人。
凡在太原市行政区划内居住且指纹已注册的离退休人员,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使用专用墨在表格指定位置按留本人指纹。太原市行政区划内居住、指纹未注册的离退休人员,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后到现居住地社区签字、盖章。
在太原市行政区划外居住、指纹已注册的离退休人员,由企业将核对表和专用墨邮寄至其居住地(行动不便的必须家访),本人使用专用墨在核对表指定位置按留指纹后寄回企业。在太原市行政区划外居住、指纹未注册的离退休人员,企业将核对表及认证标识邮寄至其居住地(行动不便的必须家访),本人应佩戴认证标识照2寸彩照(照片可以为家居照),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核对表到居住地
社保机构认证签章(签章压盖照片)后,将核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寄回企业。遗属的资格认证采取上述类似的办法进行。
各企业和太原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于8月底前将核对表交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由该中心做指纹信息比对,无法比对的需重新认证,未认证的将暂停其养老金。经确认已死亡的离退休人员,要按国家规定追回其冒领养老金或遗属补助,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基本养老金要认证”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93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