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一个国家基本的福利制度,而养老保险又是社保之基础,所以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一般都建有比较完备的社保制度,并且在全国范围内统筹社保基金,使之可在全国自由流动。
在呼吁了多年后,中国的养老保险——尽管目前还限于城镇——从明年开始亦可以全国统筹了。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全国统一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而仅仅在半年前,一些地方和所谓专业人士还断言,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至少还需要30年时间。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之所以近年来受到社会的持续关注,表面看,是因为农民工的退保问题。这些年来,每到春节,全国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都会出现农民工退保潮。而农民工退保的直接原因是他们缴存的养老保险不能随身转移,这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参保热情。据统计,由于社保关系无法异地转续,农民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总体参保率仅为15%。在农民工成为我国产业大军的情况下,社保参保率过低将无法有效保障国家最基础的竞争力——人力资源。
社保必须遵循大数法则即规模优势,才能更好地实行风险共担,发挥其应有的保障作用,这是由社保作为一种保险制度的本性决定的。要使社保遵循大数法则,劳动者的社保关系就必须在全国能够自由流动,从而也就要求打破地区之间各种有形和无形的“障碍”。尽管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全国有17个省声称实行了省内统筹,但据专家评估,实际上我国的社保体系实行的还是省级以下,以市、县为单位进行统筹的“划疆而治”,劳动者的社保关系在跨省甚至省内跨地区转移、接续等方面存在着政策性壁垒。
市、县级统筹意味着实际控制社保统筹基金的真正决策者和操作者是全国多达2000多个市、县地方政府,他们各自为政,导致监管困难,要知道,2000多个社保基金的统筹单位实际等于2000多个“风险”源,哪一个出问题都不是小事;而且由于统筹范围小、层次低,也致使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从而影响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进而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这于市场经济的完善非常不利。
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今不能随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而转移的原因,虽然具体到每个人和每个地方各不相同,但根本还在于各地以局部利益为重,实行“以邻为壑”的政策。因为社保关系转入意味着承担责任,转出则是转嫁了责任。再加上统筹基金不能跟随关系转移,被转入地就更没有积极性去接收新的社保关系。尤其是富裕地区,其缴费基数高,自然也不愿让这笔钱转出。
所以,无论从保障劳动者利益,还是从社保制度本身,抑或从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大市场来看,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级,直至在全国范围统筹运作社保基金,都是大势所趋,而且,全国统筹越早效果越好。
一些人或地方或许会列出许多原因,说明现在实行社保的全国统筹条件还不成熟,匆忙统筹会产生严重的后遗症。等到各项条件都成熟再来全国统筹当然很好,但是,一来这样要足够长的时间,二来也许根本就不会出现这样一个时机,因而,对像社保这样的关系国家基本制度建设的事情,只要基本条件具备,就应该快速推进,而且,能够一步到位的,就决不分步进行。须知,任何时候,要找出问题都是能够做到的。
从这一角度看,笔者十分赞赏国务院的这个决议,它不需要我们再等二三十年就可享受社保的好处,这本身就是一个大突破。另外,从内容来看,也有可圈可点之处,例如,它规定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在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时,强调对农民工一视同仁。这些都是突破。(北京青年报)
“邓聿文:养老保险转续制度 应尽可能一步到位”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8926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