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里的毛阿婆来到南国都市报反映,称她的
养老金从今年1月份起就被停发了,希望
社保部门能为其补发。对此,海口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毛阿婆在海口领取养老金的同时,在澄迈还领取了一份遗属供养费,这属于重复领取待遇的行为,必须将其中的一份待遇退了,才能享受另一份待遇。
今年78岁的毛阿婆反映称,她的养老金从今年1月份开始就被停发了。“我去年8月就做了养老金资格认证,为什么把我的养老金停了呢?”
毛阿婆向记者提供了她的《工人退休证》。记者了解到,毛阿婆1991年1月正式退休,开始领取养老金,一直持续到2013年12月。从今年1月开始,她的养老金就被停发了。
记者了解到,毛阿婆在海口市社保局领取社会养老金的同时,作为澄迈县遗属供养人员,从2003年11月至2012年8月期间,她每月还在澄迈领取遗属人员供养费。
对此,记者来到海口市社保局养老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停发毛阿婆的养老金,是因为她重复领取了待遇。“遗属人员供养费和养老金的钱都是从社保基金里支取,她这是重复领取待遇。”该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可以选择享受其中的一种待遇。如果毛阿婆希望在海口市社保局领取养老金,那么,她这些年在澄迈领取的供养费必须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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