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0年吉林省将继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约140元。同时,城镇居民医保补助和报销比例也将有所提高。
据介绍,吉林省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幅度超过13%,高于国家确定的10%的水平,调整后全省月人均养老金将达到1190元左右。自2008年以来,吉林省已经连续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累计增加260元,提高幅度约为28%。
来自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吉林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次超过554万;2009年当年,吉林省养老保险费征缴180亿元。
另据了解,吉林省还计划在今年将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每人80元提高到120元,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和60%左右。另外,吉林省还争取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华网吉林频道2010-1-27记者姚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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