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市老龄办获悉,今年起,哈尔滨市将推出无基本养老金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凡户籍在哈市城区(不含阿城区)未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将领取100元高龄津贴。
据悉,哈尔滨市无基本养老金高龄老人津贴申报工作将于3月25日正式开始。2010年6月30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无基本养老金的老年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及3份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3张;本人在指定银行开具储蓄存折账号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需出具常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申请手续的,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领取《哈尔滨市城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办理申领手续。未成立社区居委会的新建居民小区内的申请人,可直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据悉,符合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自2010年1月起享受高龄津贴;2010年6月30日前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今年上半年完成审批的,自年满80周岁当月享受高龄津贴;2010年7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在审核批准当月享受高龄津贴。今年高龄津贴首发时间为5月20日,5月20日以后已获批的享受高龄津贴老人可以到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凭活期结算存折领取津贴。
无基本养老金是指: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费的;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未享受建设征地补偿的农转非人员;未享受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的。
哈尔滨市老龄办事业处82282655(出处:东北网20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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