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日前出台:基本养老金比上年增长10.7%,月人均增加137元左右。
此次调整采取普调与特调相结合的办法,普调与缴费年限和年龄挂钩,在普调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退休前取得高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30元和20元;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30元;企业原工商业者待遇偏低的人员,每月增加10元;符合河北省相关规定的艰苦地区退休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分别增加5至2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继续实施最低养老金标准,对2009年度达到70周岁,本次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650元的,补足到650元,退职人员退职生活费仍达不到500元的,补足到500元。(出处: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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