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20日发布的《2010年社会保障绿皮书》认为,应借鉴国家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发展国际经验,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逐步缩小企业职工、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在基本养老金待遇上的差别,使养老保险制度成为缩小收入差别而不是扩大收入差别的内在机制。
《社会保障绿皮书》指出,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十分关注,尤其是在《社会保险法》的审议中,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问题引起了很大争议和极大关注。2009年在广东等五省市推进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试点,更是将争议和关注推向高潮。
绿皮书指出,目前国家公职人员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可以借鉴国际经验。第一,公职人员养老保险计划要早于优于私营部门养老保险计划,目前二者还存在较大差异,但已出现融合趋势。
第二,各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的发展都有市场化的趋势,但几乎都重视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发展中的作用,包括制定法规、制度设计、加强财政投入、加强管理和监督等。
第三,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是应对财务压力、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要以及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政策的需要。从改革的走向看,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在提高制度运行效率的同时兼顾公平。提高效率就是突出责任共担原则,从现收现付制度向基金积累制转型,从固定受益制度向基金积累制转型,管理服务社会化;兼顾公平,体现在制度发展的多层次性,养老金待遇在体现差别的同时强调相对公平。
总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逐步缩小企业职工、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在基本养老金待遇上的差别,使养老保险制度成为缩小收入差别而不是扩大收入差别的内在机制。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在改革方案设计过程中,还应与初次分配领域的改革有效衔接,加强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改革,规范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制度,防止不合理的初次分配制度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造成的负面影响。在方案设计过程中,还需要做好国家公职人员界定和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以完善制度设计。在方案内容上,也需要考虑财政分担责任、制度衔接、转移接续等问题。总之,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必须慎重,要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且在改革方案设计和配套措施等方面相互协调。
【出处: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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