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成都于4月1日起,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农村居民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这标志着成都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年满60周岁城乡居民缴费的次月起开始领取养老金,政府每月补贴55元基础养老金;16周岁至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缴费期间政府按缴费基数的2%逐年或逐月补贴,这是成都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后,惠民利民的又一重大举措。
据成都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介绍,为建立健全成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大支柱,成都出台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这一办法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推进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进一步落实成都市委、市政府“全域成都、人人享有”的养老保险工作理念,同时也充分体现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城乡一体、社会公正”的本质。
记者了解到,成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特点在于,相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门槛更低,并且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可相互转接,前后连续计算,即无论参保人是农民还是城镇职工,“不管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在政府补贴方面,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按《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计发养老金,在此基础上,再按四川省政府规定标准每月补贴基础养老金。16周岁至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本人缴费期间政府按缴费基数的2%逐月或逐年补贴。
在待遇领取上,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参保人员,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同时按四川省政府规定标准加发基础养老金补贴。
【出处: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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