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从今年起,自治区在困难地区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在2012年覆盖全疆。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黄昌元:“今年我们就要在南疆三地州全疆的贫困县和边境县,农区,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的试点范围,这个面可以达到55%。”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整体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标志着国家经济发展成果的不断壮大,更多的公共资源和公共福利分配到国民身上,也使更多的百姓享受和惠及到由公共财富提供的保障。
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2009年12月在全区13个县(市)开展试点工作,缴费标准从100元起步,设定为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
目前,首批170万农牧民被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范围。截至目前,我区已向试点县(市)的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达1228万元。
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吐尔文江吐尔逊:“那么现在我们有了这个制度以后能够使得他工作一定的年限以后,他可以享受到国家给他提供的这种保障制度,也可以说使得他整个家庭的养老负担降低。”
【出处:新疆电视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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