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月召开的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扬州市贯彻<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明确到今年年底,扬州将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新农保”参保全覆盖。
“新农合”财政补助提高6倍
2009年,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区率先统筹城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提出了明确目标。同年,维扬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意见》,初步形成全覆盖、多层次、可接轨、可转换的社会保障局面。
市和各县(市、区)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障方面的投入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例逐年提高,从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各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一定比例的缴费补贴。据统计,市、区两级财政2009年用于城乡居民参保补贴的开支为8659万元,像农民关注的新农合的各级财政补助从2003年的人均20元/年提高到2010年的人均120元/年。
“新农保”在全国率先启动
目前,我市已经构建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而“新农保”更是在全国率先启动。
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自1986年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政策制度逐渐完善,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均已纳入其中,2009年底全市参保覆盖率已达96.5%。截至3月底,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2.18万人,其中市区32.14万人;9.9万退休人员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连续9年递增,目前市区人均1395元/月。
2005年开始建立包括养老在内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征即保率达100%,覆盖了市区6.9万名被征地农民,覆盖率95.1%。2007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工作,目前全市各县市及邗江区均已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截至今年3月底,参保人数达54.42万人(含原新农保转参人员),其中市区8.9万人,全市参保覆盖率达58.2%;全市领取养老金人数达11.61万人,平均发放水平达每人100-200元/月,其中仪征更被国家确定为新农保试点地区。
7.7万在校大学生参保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构成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扬州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已经覆盖城乡。”有关人士介绍说,2007年以来,我市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城镇“老年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特困居民”全部纳入医保范畴,在政策上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
据介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质态良好,报销待遇稳步提升,2009年底,市区参保职工45.4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4.7万人),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医保目录范围内平均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80%与90%。2007年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职工医保范围之外的“老年居民、特困居民、未成年居民、一般居民”通过不同缴费、补贴标准的居民医疗保险,纳入医疗保障,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上的全覆盖,2009年底,市区25.9万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其中包括7.7万名在校大学生,参加保险后,不少患病居民有了医疗保障,目录范围内的报销比例达到了60%,让无数患病居民得到了实惠。
【出处: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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