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5月14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雷万亚应邀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召开的该市人力社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为该局处级以上干部、局属事业单位领导、各区县人力社保局纪检组长及分管医保、社保的领导等160余人作廉政报告。雷万亚结合检察机关查办的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进行了案件特点、发案原因等分析,并就如何加强该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了建议。该报告在重庆市人力社保系统引起了很大反响,与会者表示深受教育。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于5月18日和27日分别召开了社保、医保研讨会和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会,针对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大量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都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重庆市检察机关把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作为重点,注重保障民生领域公共投资安全,加大打击和预防力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民生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和保障,关系到党和政府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关系到民生大事和广大劳动保障对象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年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高度重视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的治理和防范,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纪律修养,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很有成效,特别是连续两年开展专项治理,大力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确保基金管理使用规范,为重庆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党和国家对社会保障投入的加大,一些不法分子也把黑手伸向这个领域,社会保障已成为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如何加强社保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应当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保部门的重视。
办理参保、补缴保险费和提前退休是案件多发环节
2009年至2010年3月,重庆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59人。从罪名分布来看,贪污6人,受贿34人,行贿15人,介绍贿赂1人,滥用职权3人。其中,涉案的社保局、社保服务所等社保部门人员共31人,占涉案人员的52.5%。31名社保系统人员中,已有11人被判处五年至十年及其以上有期徒刑。比较典型的有:合川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原纪检组组长兼合川区社会保险局局长陈华受贿案、江津区社会保险局原局长陈汉模受贿案、綦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李仁全贪污案。
从查办的案件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案件数量猛增。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008年仅为2人,2009年查办48人,而今年1月至3月已查办11人。
掌握行政审批权的干部比重大。2009年至今年3月,查办的社保系统31人中,社保局长包括局长助理有15名,正副科长包括社保服务所所长有8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占社保系统涉案人数的74.2%。
贿赂案件突出,涉及农民工培训的案件凸显。通过钱权交易,利用手中权力,出卖国家利益,为不具备参保资格、不符合参保手续的人员大开方便之门。查办的案件中,贿赂案件有50人,占这个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人数的84.7%。另一方面,涉及农民工培训的案件凸显出来,主要表现为贪污农民工培训专项补贴或利用管理农民工培训的职权收受贿赂,骗取、侵吞农民工培训专项补贴。如去年,綦江县检察院立案查办涉及农民工培训专项补贴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8人。
办理参保、补缴保险费和提前退休是案件的多发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通过伪造手续临时挂靠单位,来解决养老保险;有的投保人员为了少缴养老保险费,通过行贿,来达到少缴保险费用的目的;在办理因病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过程中,投保人员也甘愿“出些钱”来实现少缴养老保险费并提前领取退休金。
窝案串案严重。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涉案单位广,涉案人数多,往往“查一个带一窝”。一是从外部而言,办理社保需要提供财务凭证和加盖单位公章,就牵涉到伪造的挂靠单位或挂靠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时还牵涉到卫生局、国土局等部门。如璧山县卫生局规划财务科原科长张天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到乡镇卫生院为参保户伪造虚假的参工证明材料,从而收受贿赂。二是从内部而言,社保部门的审鉴经办人员共同作案多。如合川区检察院查办的陈华等6人受贿案中,涉案人员包括社保局副局长、局长助理及前后两任退休科科长。三是在参保群众与相关单位和社保机构之间还充斥着大量的中间人。他们从不符合参保条件而又希望入保的群众手中收取身份资料和价格不等的“手续费”,通过行贿拉拢腐蚀有关工作人员办理参保,从中渔利。从我们查办的15名行贿人来看,这些人包括企业领导、单位劳资人员及社会人员。如璧山退休人员罗文群通过璧山县财政局社保科工作人员连学德,为近100名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制作虚假材料以及完善参保手续,从中收取“手续费”,并送给连学德好处费11.1万元,个人从中获取好处费6万余元。
加强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三点建议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如何保障数百亿元社保基金的安全,减少和遏制社会保障领域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当前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有必要从以下几方面采取预防措施:
加强廉政勤政教育,提高人力社保系统干部的风险意识。我们在办案中发现,落马的干部在犯罪前都曾为人民做了很多好事,他们之所以后来走错路,都是从思想上放松了要求,廉政意识淡化。当前,面对人民群众参保的迫切要求,人力社保系统干部更应该提高警惕、警钟长鸣,要有风险意识,牢固树立社保基金是“高压线”不能碰的思想,防止走上“歧途”而给干部自身以及家庭带来悔之不尽的伤痛。
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虽然国家制定了严密的制度来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规范,但是由于实际操作人员将制度、规范等落实不到位,或者是执行者自身素质的不足导致了有制度不执行、有规范不遵守的情况出现,从而诱发职务犯罪。如,由于社保工作人员有限,而参保审查工作量大且难度大,因此对参保资料仅作了最基本的书面审查,难免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所以,要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减少人为因素,杜绝“关系社保、人情社保”的出现。一是加强对账目、项目的定期检查,特别是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基金财务、待遇核准、养老金支付等社会基金入口和出口的重点业务环节要认真查找漏洞,及时整改;二是要及时公布社保资金发放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对社会保障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使利剑高悬,警示大众。
积极协作,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构建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重庆市检察院和市人力社保局都是“重庆市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反腐倡廉方面有共同的价值取向,我们有必要将这种联席会议制度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检察机关与基层人力社保局的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协作有力的预防工作机制。二是检察机关针对人力社保系统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认真开展预防调查,配合人力社保系统堵漏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微杜渐,防止小案酿成大案。三是紧密配合,加大查处力度,构筑起对腐败犯罪分子的法律威慑防线。
加强对干部的拒腐防变教育、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强化监督制约、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防止和减少犯罪,对国家、对干部本人来说,都非常重要。我们相信,在检察机关与人力社保系统的共同努力下,社会保障领域的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
【出处:检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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