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哪一类人合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呢?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年龄较大且从未参加厦门市的任何基本养老保险,建议参加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如何缴费也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相关负责人说,《暂行办法》实施时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即2010年7月1日已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应按年连续缴费,年满60周岁并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待遇。未按年连续缴费的,应补足后方可享受待遇。
《暂行办法》实施时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即2010年7月1日不满45周岁),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开始享受相应待遇。缴费不足15年的,应补足15年后方可享受待遇。
《暂行办法》实施时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无需缴费,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每月200元(具有厦门市户籍不满5年的为55元,待满5年后再按200元发放)。
据统计,《暂行办法》实施后,厦门市9.58万名60岁以上且没有任何生活保障的老年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即可以按月享受养老待遇,每个月200元。
【问答选登】
已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的不建议转换城乡居民险
林先生:我是2001年开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年57岁。想知道现在是否应该转成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如果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必须按月交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如果转成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满60周岁之后就可以享受待遇。但两者的待遇存在一定差距。从今后待遇水平来看,除非参保人经济特别困难,否则不推荐这样转换。
王先生:我参加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且缴交了10年的养老保险费,是否应该转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哪个险种更划算?
答:如果符合被征地人员条件的,最好参保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因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缴交,而且待遇较高,政府投入很大。故不建议改为参保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老年人获厦门户籍5年内月基础养老金只有55元
问:我今年58岁,户籍刚迁到厦门,该如何参保和享受何种待遇?
答:可以正常参保,到60周岁时可以享受养老待遇,但是在具备我市户籍不足5年的期间,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55元。待到具备我市户籍满5年后,改为享受200元的基础养老金。
问:我是进城务工人员,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
答: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应按照《厦门市外来员工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未就业的,由于不具备我市户籍,故无法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随着新农保的全国推开,其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保,在我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按规定转移到户籍所在地。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6日后到居委会申请
问:参保人应在何时何地办理参保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可在每月6日至月底到户籍所在的居(村)委会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由居(村)委会统一向各区地税局办理参保登记。申请时应提供资料如下:
1.《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政府补助的残疾及低保人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农村45-5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应提供《独生子女证》,只生育2个女孩的夫妻应提供区计生主管部门的证明;
5.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应提供区计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未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还应提供照片(已领取本市二代身份证的,原则上不需提供照片)用于制作社会保障卡。
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当月到居委会办理申请手续
问:参保人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怎么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答:参保人员在达到60周岁并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当月,到户籍所在的居(村)委会办理待遇申请领取手续。办理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社会保障卡、经过银联认证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
如属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还应提供原户籍地的社保待遇享受情况证明。
问:我今年刚满60周岁,请问是否可以享受待遇?待遇如何?
答:如果您没有参加其他保险,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再按月领取,每个月领取养老保险金200元。
【出处:厦门晚报】
“厦门9.58万名老人每月可领200元养老金”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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