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建委获悉,日照市将调整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拨付标准。从7月1日开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执行该标准。
养老金拨付标准以“以收定支、略有积累、平衡调剂、抵御风险”为原则确定拨付等级。其中一级:拨付标准为建筑企业承担工程实收养老金的90%;二级:拨付标准为建筑企业承担工程实收养老金的70%;三级:拨付标准为建筑企业承担工程实收养老金的50%。
建筑企业具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在银行设立养老金专户的可按下列条件核定拨付等级。一级:1970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县以上或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连续6个月达150人以上的建筑企业;二级: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连续6个月达100人以上的建筑企业;三级: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连续6个月达15人以上的建筑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低于15人的建筑企业不核定拨付等级。(孟锋)
【出处:黄海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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