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省在“小财政、大民生”理念的引领下,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办成了一些惠及民生的大事、办好了一些群众期盼的实事,办妥了一些历史遗留的难事,初步建立了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
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多项社会保障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率先在全国解决了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
医疗保险工作。随着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的日臻完善,我省又于2010年底,将原集体企业、五七工、家属工和与原机关企
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有事实劳动关系等各类未参加
社会保险的人员纳入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解决了沉积多年的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率先解决了“老工伤”问题。通过组织实施
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将各类企业特别是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同时,研究出台政策将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纳入工伤保险。特别是率先将“老工伤”一并纳入工伤保险,使“老工伤”这个在全国的“老大难”问题在我省得到妥善解决。
率先实现
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2007年,在国家确定西宁、格尔木、德令哈3市开展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同时,我省决定自筹资金将全省各州(地、市)、县全部纳入试点, 较全国提前2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61.19万人,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达50%以上,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8万元左右)。
率先实现
新农保试点全覆盖。2009年底,我省湟源、都兰、门源、尖扎、平安5县列为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县;省政府同时决定将贵德、玛沁和玉树县纳入试点范围,使全省8个州(市、地)都有1个县开展新农保试点。2010年,通过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藏区6州27县、东部5个民族自治县先后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范围,使全省共有40个县(市)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占到全省总县(市、区)数的87%。年底,省政府决定由省财政筹资,同时将剩余2县4区同步纳入新农保试点,使我省仅用1年多时间便在全国率先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
率先在全国启动了三江源地区草原生态管护公益性岗位试点工作。
【出处: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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