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相关部门传来两个好消息,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实施意见,今后该市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出自由。《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一个是灵活的身份关系保障人的自由迁徙,一个是确定的身份关系保障人的基本生活,一张一弛尽显社会发展进步之道。
昨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实施意见。
跨省转
就是手续有点多
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的,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我省参保人员流动到外省就业参保的,转移统筹基金和1998年1月1日前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及1998年1月1日后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其中,1998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在我省参保的人员,其个人账户转移规模按照我省规定的记账比例转移,即: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为12%,199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为11%。
省内转、转两县
转个人账户基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在市级(含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与两县(溧水县、高淳县)之间流动就业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移基金,建立和归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办理的手续与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一致,都需要转移个人账户基金。
具体为,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暂时中止手续后,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灵活就业人员需成功缴费一个月后),本人或用人单位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划转手续。
市区间互转
这个确实很简单
参保人员在市级(含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雨花台区、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范围内流动就业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受年龄、户籍限制,不转移基金。
原单位或个人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填报《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凭用人单位填报的《花名册》或个人填报的《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以及原参保地开具的《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本机构)》,办理参保和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农村户籍可缴满15年办退休
另外,该政策中还明确,除了城镇户籍人员之外,南京市农村户籍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就使得很多人不会因为缴费年限不足而浪费了之前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而这以前,农村户籍的参保人员比较吃亏,如果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那么只办退保,拿回自己的缴费部分,还不如一开始就不缴。
热点问答
1、外来流动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可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南京?
答:流动就业人员在南京就业参保,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南京:一是南京市户籍人员;二是非南京户籍人员,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三是经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非南京户籍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保留在原参保地,在南京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2、南京户籍人员在多个地区就业参保的,是否都可以在南京退休?
答:南京户籍人员虽然曾在多个地区就业参保,但只要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在南京就业参保的,就可以在南京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但如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是在外地参保的,且缴费年限满10年的,应在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如不满10年,应回上一个满10年的参保地;如各地都不满10年,则回南京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3、参保的农民工能享受和城镇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待遇吗?
答:农民工在城镇之间流动就业或间断性在城镇就业,即使回到农村不再返回城镇就业,只要参保缴费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的,就能与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一种情况是在城镇参保满15年,达到规定领取的年龄条件,可按城镇标准计算养老金;另一种情况是在城镇参保未满15年,和城镇职工一样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但是个人缴费的账户资金是不会受损的,缴费年限可以得到承认,在城镇参保的相关记录和资金可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账户。
4、如何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情况?
答:如果你是在就业参保地,每年社保经办机构会发放个人账户对账单;同时,你还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电脑触摸屏,或拨打12333咨询服务电话及登录当地政府网站等方式查询你的缴费情况。
如果你在异地,可通过全国社保经办机构信息库,找到所有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打电话了解相关的查询方法。记者端木
【出处: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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